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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石家庄市民买房八年仍未交房 每平米需再交一千

燕赵都市报  2015-02-09 08:20

[摘要] 提起8年前认购的那套房子,石家庄市民廖某连声叹息。原来早在2007年1月份,廖某便认购了市区某项目的一套房屋,可是8年过去了,至今没有拿到房屋钥匙,非但如此,因为这套房还引发了廖某和房地产公司之间的一场官司。

提起8年前认购的那套房子,石家庄市民廖某连声叹息。原来早在2007年1月份,廖某便认购了市区某项目的一套房屋,可是8年过去了,至今没有拿到房屋钥匙,非但如此,因为这套房还引发了廖某和房地产公司之间的一场官司。

廖某在预交一半房款后,称始终没有接到房地产公司的交房电话,在偶然得知房屋预售前去交款时,他被告知每平方米要加价1000元。于是廖某将房地产公司告上法庭,开庭时房地产公司表示,涉案房屋已经按照约定另行处理,无法交付。看着别人早已入住小区多年,自己还在为房屋奔波,廖某坦言,心累但又不甘心。

案情介绍

房子每平方米要加价1000元?

2007年1月,廖某与石家庄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一份高层住宅意向认购书,认购该公司开发的某项目房屋一套。按照约定,在认购书签订当日,廖某需要预先支付购房总价款50%的意向认购金,剩余款项在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付清。合同约定,该项目应当在2008年12月31日前交付使用,如果廖某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交清房款,房地产公司可以将房屋另行出售,并退回廖某已交的全部意向认购金。此外,合同还对其他交房标准进行了约定。

合同签订后,廖某当日便交了房款总额的一半作为认购金。但该住宅项目曾一度停工,未能按期交付。此外,该项目在2011年8月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在石家庄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出公告。廖某在2012年2月前往开发商处交剩余房款时,房地产公司提出每平方米要增加1000元的要求,遭到了廖某的拒绝。

随后,廖某将房地产公司告上法庭。

双方说法

交房通知是否送达买卖双方各执一词

庭审时廖某表示,在交了一半认购金后,就开始等房子盖好,认购书上约定2008年12月31日前交房。他在当天依约办理交房事宜时发现,房子还没有建成。房地产开发公司告诉他房屋交付不了,具体交房时间另行通知。没想到这一等就失去了音讯,在此期间,他称始终没有接到房地产公司打来的交房通知电话。2011年底,他偶然听说该项目开始预售,赶到房地产公司准备付清余款,这时对方提出每平方米加价1000元的要求。对于房地产公司表示多次通知他交付房款的说法,廖某表示,“我现在用的手机号已经许多年了,一直没换过号,怎么可能接不到他们的通知电话啊!”

房地产开发公司认为,双方签订的只是意向认购书,并不是真正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此外,该项目在2011年8月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公司曾数次打电话给廖某,通知他补交房款,签订合同,但是对方始终没有来办理交房手续。后来,公司又在项目售楼部张贴告示,通知廖某签订合同,补交购房款,廖某仍然未交款。因此,公司没有违约行为。此外,公司依据认购书约定,已经对房屋做了另行处理,涉案房屋无法交付。

经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14年4月10日作出判决,廖某向房地产公司支付剩余购房款,房地产公司向廖某交付涉案房产,并支付一定交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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