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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入选第二批综合示范城市

石家庄日报  2015-01-21 07:18

[摘要] 2014年,我市以创建综合示范城市为平台,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 撬动作用,统筹实施节能减排典型示范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全面打响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全市转型升级、跨越赶超、绿色崛起步伐进一步加快。

 

“十二五”减排目标提前完成

为确保完成综合示范期各项目标任务,我市专门成立了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切实加强对综合示范工作的领导。同时,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厘清工作思路,借助综合示范政策 ,与大气污染治理既互为补充又相互衔接,重拳出击,形成合力,大打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年来,我市着眼于从源头上治理控制污染,根据我市2013-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计划和2014年工作方案,全面实施“压煤、降尘、控车、迁企、减排、增绿”六大举措,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严格落实压煤措施。全市全年压减燃煤700万吨;压减水泥产能1850万吨,提前3年完成水泥过剩产能压减任务;压减钢铁产能112万吨。全市推广 低硫煤800多万吨,取缔煤炭经营企业储煤场670个、关停571个。

严格落实抑尘措施。市内 工地开展绿色施工;二环内全部实现机械化清扫作业;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器;严格秸秆禁烧执法问责,秸秆焚烧火点个数为“零”,实现了连续四年火点个数为“零”的目标。

严格落实控车措施。全市全年完成8.07万辆黄标车淘汰任务,机动车路检路查合格率91.5%;市区天然气公交车占有率达到85%以上。

严格落实减排措施。全市实施减排项目205项,全市17家热电企业完成除尘升级改造,市区执行烟尘 排放限值每立方米20毫克。

严格落实迁企措施。去年华旭药业、永通化工等4家企业已完成搬迁,石钢搬迁升级改造项目正式启动。

严格落实增绿措施。市区新建提升绿地面积710万公顷;大力实施环省会经济林建设等重大绿化工程,全市造林绿化完成62万亩,超出目标12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6%。

截至去年12月31日,我市优良天数达到114天,比上年同期增加71天,优良率31.2%,同比增加19.5个百分点;重度以上污染天数比上年减少51天,同比下降14个百分点。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比上年改善26.6%,大气中各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均出现大幅下降。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分别同比下降32.5%、19.5%、41.0%、22.1%、24.7%、15.6%。

从全年情况看,我市万元GDP能耗、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五项指标,提前一年实现“十二五”减排任务目标,分别比2010年下降19%、10.3%、14.3%、14.3%、13.5%以上。

积极创新构建长效制度体系

一年来的综合示范实践告诉我们,开展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既要运用经济手段、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更要注重顶层设计、建立长效机制、创新管理手段,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因此,在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建设中,我市大力创新机制,积极构建节能减排政策制度体系,保障每一项节能减排财政政策落到实处。

我市按照“三个对标”要求研究配套政策、推进机制创新。着眼于建立节能减排长效机制,要求相关部门加强政策设计、研究和谋划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开展对标活动,与国家考核要求对标、与先进城市对标、与部门职责要求对标,找准各部门节能减排工作的着力点,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着力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加紧研究配套政策,明确牵头部门和完成时限,先后出台或实施了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差别化水价、财税优惠、环保收费、土地优惠、排污权交易、跨界断面生态补偿等相关配套政策,正在研究制定差别化电价、节能量交易、碳排放交易等机制办法,努力在机制创新上实现新突破。

加快搭建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环境监测、统计、评价、考核体系平台。依托信息化和物联网技术,对重点能耗和污染源企业的电力、煤炭、焦炭、燃油、天然气、蒸汽等能源数据、水资源消耗数据,以及重点污染物排放数据等进行采集,实现在线实时监控,提升能源管理、环境保护部门监测管理能力,为开展节能量交易、碳指标交易、排污权交易、能耗定额限额管理等夯实数据基础。

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从总体上来看,我市2014年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进展顺利,做到了既有政策覆盖项目与典型示范项目同步推进,做到了污染源头治理与支持能源结构调整统筹兼顾,做到了 手段调控与经济 撬动齐头并进,为后两年的综合示范工作深入开展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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