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省会正式启用2014版《石家庄市建筑物停车配建指标》,新的停车配建指标中住宅类基准指标为1,即1户配建一个停车位。按照要求,住宅类项目属于刚性需求,需要优先保证,各区只设定下限管理。
新小区5%车位对访客开放
此次修订还增加了部分补充规定,精细化了管理标准。
住宅访客车位按总配建机动车位的5%公共开放。
地面停车比例,住宅推荐10%,不超过15%,其他类建筑不超过20%。
保障性住房、集体宿舍等建筑的机动车地面停车泊位数不得超过配建总泊位数的40%。
建筑物附属配套餐饮娱乐设施可按照独立指标的80%执行。
二环内有50%以上的用地面积在距离已建成或已正式立项批准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站(不含二环站)出入口100米范围内的公共建筑,可减少10%的机动车停车泊位配置,但综合性公共建筑不得重复折减。
马上就访
停车位配建如何落实?
规划条件必须按照标准,指标量化,在送报的规划总平图方案中,要求明确标注停车位的具体位置、数量,同时,与相关部门配合,不达标的项目不予验收。
鼓励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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