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家庭注意!石家庄市区2021年度第二批已分配公共保障房暂缓办理入住!
石家庄第二批已分配保障房暂缓办理入住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暂缓办理石家庄市区2021年度第二批已分配公共保障房入住手续,具体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石家庄市区公共保障房申请审核程序
(一)申请受理
1.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
2.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由工作单位注册地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劳务派遣人员由用工单位注册地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申请人可以自行申请,也可以由用工单位统一组织申请。
温馨提示:点击下方公众号卡片,或微信搜索关注“石家庄本地宝”,在对话框中发送:保障房,可查看石家庄市区公共保障房申请指南,包括公租房和廉租房申请条件、材料要求及办理流程等,还可查看小区房源地址、租金标准和户型面积大小等。
(二)街(镇)初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初审通过,进入区级审核。
(三)区级审核
区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取得住房保障资格,未配租的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从下月起发放租赁补贴。
市区各级住房保障部门监督电话
长安区住建局:86252934
新华区住建局:86952339
裕华区住建局:86578228
桥西区住建局:66086915
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87820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