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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住房供地政府将不再垄断,宅基地将三权分置,有何影响?

大楠2018-01-16 10:39:15

政府将不再是居住用地提供者。

我国宅基地将“三权分置”!

昨晚,国土部部长姜大明的两段话引起市场广泛关注。

“一是住房供地,政府将不再垄断”。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1月15日表示,我国将研究制定权属不变、符合规划条件下,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办法,深化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推动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政府将不再是居住用地提供者。

二是我国宅基地也将‘三权分置’”。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透露,我国将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他强调,这是一项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但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口子不开,严禁下乡利用宅基地建别墅大院、私人会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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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这两段话的深刻含义?将跟我们带来哪些影响?

这是否意味着农地可以直接入市?且看专家解读

一位不愿具名的土地专家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住宅用地政府不再垄断的理解不够准确,客观来说,真正的含义是,原来住房供地都是国有建设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需要经过政府征地转化为国有建设用地,这次明确了以后住宅用地将不仅是国有建设土地供应,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也将参与供应,但是只能通过建设租赁住房的方式入市,而且是在政府统一规划下建设,并不是真正打破垄断

而对于宅基地三权分置说法,他认为,客观来说,这次核心是提出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原来对于宅基地没有提过“使用权”,这次提出未来将“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但是对于使用权将来怎么流通,具体有何限制,并没有明确,只是为未来放活做铺垫。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则认为,此类政策思路或是对集体建设用地尤其是宅基地的“解放”,利好部分大城市周边宅基地的盘活。但也有两个红线或底线。、土地属性不改变,还是属于集体建设用地。第二、允许租赁住房产品先探索,其他产品类似普通住宅是否跟进还要看后续改革的进度。

严跃进认为,类似政策下,关于小产权房的讨论或会继续增加。必须强调一点是,小产权房是在无审批、无监管的非法用地上建成,定性为违法违章建筑,没有转正的可能。本身也不是在常规意义上的类似宅基地上建设,更多是一些农村经营性用地,其和宅基地不是一个土地概念。所以小产权房依然会管制,而合规的宅基地将获得优先改革的机会。

那么,国土部部长的这两段话透露出的信息,是否意味着会带来大量农地入市,对房地产市场带来冲击?

上述不愿具名的土地专家认为,过去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改革很多年了,但是直到现在也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他判断宅基地的改革应该会更加谨慎,因为涉及到农村居民的居住问题,力度和进展会有多大可想而知。

他同时指出,这次国土部部长讲话中的用词说“研究制定”和“探索”,这只是刚刚开始,未来还要进一步试点,到将来推开也是有限范围内,因此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不会有市场预期那么大。

实际上,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已经呼吁了很多年。此前,2015年,国家提出在北京市大兴区、天津市蓟县等33个县市试点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后来《土地管理法》修改,改掉了不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的条款。

去年,为落实“房住不炒”,国土部和住建部联合确定批在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成都等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这也是为了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缓解住房供需矛盾,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建立健全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预计城市租赁市场受影响

在专家看来,“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其实还包括集体经济组织、非开发类的相关企业、个人以及以持股方式持股的金融投资公司等取得使用权的土地,其中,国有企业用地的开发备受关注。

严跃进认为,过去很少被提及用于住宅用地的国有企业工业用地,当前也需要积极转性,不排除一些大城市在土地增量市场有限的情况下,会积极盘活此类存量土地,为商品房、保障房、共有产权房、租赁住房的“四元产品线”提供更有保障的土地供应。

张大伟认为,政府不再垄断住房土地供应,对集体土地价值将产生非常大的提升影响,其中,城市租赁市场影响,对商品房住宅市场也能起到缓解供需的作用。他预计,未来非房地产企业开发集体土地的政策将会加速试点。

姜部长的讲话,透露什么信号呢?

“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办法,深化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1、这传达的信息是政府不再是住宅用地的供应者,村集体的土地可以作为建设用地入市建住宅。但住宅并不代表是商品房。

农民的土地,可以由公司,比如村集体股份合作公司,建成房子,用来出租,但不能卖,不过也算是住宅。

懂了么?能够用于买卖的,依然是国有用地的商品房,而不是村集体土地。

2、这实质上就是给宅基地松绑,让农民参与中国城市化进程,不像过去一样,农民的房子只能被拆迁成国有土地,以后村集体的地不用被拆迁,可以直接名正言顺的盖房出租, 也获得一点红利。

3、政府不用花一分钱,先去拆迁,再招拍挂卖给开发商建租赁房,就可以扩大租房的房源,用市场化手段,来解决住房保障问题。一举两得。

千万要分清楚,居住用地并不代表商品房用地,住房和商品房是两码事。

另外,宅基地“三权分立”又是什么意思呢?

1、落实宅基地的集体所有权

这个其实不需要落实了,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一直以来就是集体的。而不是个人的。

2、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

宅基地一直是农民的,保障资格权,就是你有使用、居住的资格,这个权利得保障,不会剥夺农民的。

但实际生活中,恐怕还是无法保障,比如地方政府要拆你的房子,给你一笔钱让你去城里买商品房,即使你不想拆,那也没办法。

3、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

强调了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的这个口子还是不放开,那适度放活是怎么个适度法呢?

有解读成宅基地将入市的。

但我觉得,让宅基地自由买卖,这个是不可能的!否则你怎么规避城里人不去农村买宅基地?

放活的路子,估计会学习重庆模式,让宅基地有退出渠道,就是如果你愿意去城里,那政府直接购买你的宅基地,相应的在城里给你一套房。

这么做,政府获得的好处是什么呢?因为宅基地也是属于建设用地,只不过是集体建设用地,但每年城市里的国有建设用地的指标是有限的,非常紧缺,需要住建部审批,为了扩大城市里的建设用地呢,政府就到农村去买宅基地的建设用地指标,比如你农村的宅基地占地是100平米吧,农村的宅基地一般只有一层或者两三层,容积率很低,但把这100平米用到城市里来,容积率为3,那就可以建300平米的房子了,政府可以建成的房子就更多。然后你农村的宅基地就推倒还田,这样一来,既守住了耕地红线,又增加了城市的建设用地。

以上信息综合自:证券时报网,凤凰网财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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