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月15日,房天下从石家庄市政府网站获悉,《石家庄市市区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计划清理意见》正式发布,意见将石家庄市区旧城区改建项目分为四类,分别为按照原政策继续实施项目(32个)、按照原政策限期实施项目(41个)、房屋征收计划废止项目(10个)、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按照原政策限期实施项目(6个),共89个项目。
2月15日,房天下从石家庄市政府网站获悉,《石家庄市市区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计划清理意见》正式发布,意见将石家庄市区旧城区改建项目分为四类,分别为按照原政策继续实施项目(32个)、按照原政策限期实施项目(41个)、房屋征收计划废止项目(10个)、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纳入市区房屋征收计划管理范围,按照原政策限期实施项目(6个),共包含了89个项目。
意见要求,对于47个按照原政策限期实施项目,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给予一年的期限,由辖区政府抓紧推进,如到期未能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计划废止。具体时间节点由项目所在地辖区政府安排。此外还特别提出,住建、规划、国土和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的监管,确保各项目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要求进行建设,严禁未批先建,确保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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