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日,长安区奥北公元一期和桥西区泰丰观湖小区业主来电反映,两个小区都在交房,但物业费由初承诺的1.2元/平方米、1.5元/平方米,均涨至2元/平方米。如果不交钱,业主就领不到新房钥匙。石市物价局称,只要业主有充足证据证明物业单方提价,没有按照原服务合同约定标准执行,业主可以向物业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原标题:买房时开发商承诺物业费1.2元交房领钥匙时变成了2元)
昨日,长安区奥北公元一期和桥西区泰丰观湖小区业主来电反映,两个小区都在交房,但物业费由初承诺的1.2元/平方米、1.5元/平方米,均涨至2元/平方米。如果不交钱,业主就领不到新房钥匙。石市物价局称,只要业主有充足证据证明物业单方提价,没有按照原服务合同约定标准执行,业主可以向物业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事件
泰丰观湖小区:
小区还在建设中,物业费就涨了
桥西区泰丰观湖小区位于南二环附近,为高层住宅小区。前不久,14号楼业主王先生接到交房通知,交房时要预交半年物业费,如果不交就不能领钥匙。此外,新的物业服务合同中,物业费为2元/平方米。
王先生告诉记者,他2011年买的房子,当初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物业费是1.5元/平方米。没想到,现在交房了,物业却单方涨价。“当初我们签完协议,开发商就收走了协议,说是交房时再另签。”王先生说,小区本来就延期交房近两年,现在好不容易盼到了领钥匙,却遭遇物业费涨价,一些业主着急入住,不得不在新物业服务合同上签字。
记者了解到,这个小区尚未全部交付使用,此次交房的只有11、12、14号三栋楼。12号楼业主贾女士告诉记者,她对新物业费标准不认可的原因是:“我并没有感到享受到了2元的服务质量,小区还在建设中,绿化、人工湖,尚未完工。既然涨价了,物业是不是应该公示都为业主提供了哪些值得涨价的服务?”
奥北公元:
每栋楼一个“管家”,物业费涨0.8元
近,长安区奥北公元正在交房,当业主高高兴兴去物业领钥匙时,却得到一个消息——物业费从原本口头承诺的1.2元/平方米涨到了2元/平方米。
昨日,奥北公元小区一期业主吴先生告诉记者,他2013年买了小区一套准现房。当时售楼人员承诺,小区的物业公司属于开发商,不仅品质好,物业费也会相对合理。“对方口头承诺说物业费是1.2元/平方米,我当时觉得还能接受。”吴先生说,他缴纳了房款首付之后,对方提供了一张收据,但并未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只签订了一份认购书。
吴先生说,上个月底,开发商通知交房,业主到物业领钥匙时却被告知,物业费变成了2元/平方米,除了需要缴纳一年的物业费,还要与物业签订一份长达10年的服务合同之外,另外要缴纳有线电视费近500元、律师公证费100元、材料费20元等等。
“当时我们问物业费涨价的原因,物业说是因为小区采取的是‘管家式服务’,每栋楼都配备一个‘管家’,属于高端物业服务。”吴先生说,大家纷纷表示不解。
奥北公元业主提出两点质疑,一是购房时开发商口头承诺物业费为1.2元/平方米,从未提起小区采用“管家式服务”,如今物业费涨了,并未经业主同意,物业是否属于擅自涨价?二是假如物业要收取2元/平方米的物业费,是否应为业主提供相应的服务标准?
调查
物业单方提价可进行举报
今年1月,国家发改委曾下发通知,业主对物业公司有充分自主选择权的非保障房小区,才能放开物业费和停车费,其余小区仍将执行政府指导价。
奥北公元和泰丰观湖都属新建小区,业主称交房时,小区都是开发商指派的前期物业,他们根本没有“充分自主选择权”,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小区物业费应该执行政府指导价,普通高层住宅小区高上限不能超过1.27元/平方米。
昨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石市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答复说,国家发改委的相关文件下发后,各省市还要制定各地的具体实施文件。目前,按照省物价局的解释,有充分自主选择权指的是以小区业主大会成立之后开始算起,通俗点说,就是小区有没有业委会。
如今,石市物价部门正会同房管部门制定新政,在新政尚未出台前,普通住宅区仍执行原来的政策,非普通住宅区执行原服务合同约定标准。就这两个新建小区业主质疑物业费超标收费,这位工作人员认为,只要业主有充足证据证明物业单方提价,没有按照原服务合同约定标准执行。那么,业主可以向物业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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