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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市2015义务教育招生通知:15日前公布"招生地图"

石家庄市教育局  2015-05-11 15:44

[摘要] 为进一步做好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5〕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备受人民群众关注。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进一步明确组织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主体责任,将其作为维护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具体行动。

1.按照“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和“谁办学、谁管理”的原则,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为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严肃纪律,抓实抓好。

2.要认真摸清底数,完善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规范招生工作程序,明确合理划片依据,建立并严格落实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在政策宣传、时间安排、人员组织、手续办理、问题受理等方面做好衔接,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3.建立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之间,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之间的专项工作直通网络,出现问题时,时间通气、协商和处置,确保各个工作环节无缝衔接,确保学生及时入学升学。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积极协调公安、应急等部门制订招生入学工作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小组,建立会商协调机制,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平稳招生,平安入学。要直面矛盾,时间回应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热点事件,讲清楚真相和原因,及时澄清一些不实信息带来的社会负面影响,努力缓解化解家长焦虑情绪。

4.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结合本通知和各自实际,制定本区域义务教育招生具体工作方案,并通过多种途径公布于众,并于2015年5月11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加大查处力度,严肃责任追究。市、县两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密切配合,构建动态实时监督网络,全程跟踪监督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加大查处力度,重点治理考试招生、择校乱收费等违规招生行为;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热点学校择校乱收费、控制大班额等问题建立局领导“一对一”包校监督机制。对学校违规实施招生行为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纠正;对严重违反招生行为要求的,一经查实,立即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并由市教育局对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负责人予以全市通报;情节特别严重的,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公办学校校长予以行政免职处分;对民办学校由审批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削减其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取消下一年度招生资格直至责令停止办学。

(三)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学籍管理。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充分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提高学籍管理信息化水平,按照学籍管理程序办理新生注册和毕业升级工作。对于不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之后出生)入学的儿童,不予学籍注册。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学籍异动管理,特别要加强区域外招收和转入学生的学籍管理,严格控制学生非正常流动。学生学籍经正常招生程序进入学校后,其他学校不得任意调取其学籍。学生学籍确需在区县内学校间调取的,必须通过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区县间学校调取的,必须通过市教育局。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通过各种渠道和新闻媒体,反复宣传解读招生政策、招生片区、程序时间等,使之家喻户晓,争取社会支持和家长理解,积聚工作正能量。总结推广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倡导科学教育理念,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避免盲目跟风择校,努力营造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附件:1.市区招生时间安排

2.各区办理小升初跨县域转学手续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报名地址

3.石家庄市小升初跨县域转学证明表

4.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表

石家庄市教育局

2015年4月30日

附件1.

市区招生时间安排

(一)7月19日前完成小学招生工作。

(二)6月24-26日,小升初跨县域转学学生到相关县(市)、区教育局办理提前转学手续。同时办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报名手续。

(三)7月4日前组织学生填写《石家庄市2015年小学毕业生登记表》。

(四)8月3日前完成初中招生工作。

(五)8月10-11日,各区教育局处理招生工作中产生的遗留问题。

(六)9月1日,正式开学。

各县(市)招生时间参照本安排自行确定,于8月15日前完成招生工作。

附件2

市内各区办理小升初跨县域转学手续

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报名地址

长安区:和平东路小学(和平东路与谈中街交叉口南行80米路西)

桥西区:城角街小学(裕华西路与西二环交叉口北行60米路东)

新华区:新华区教育局院内(西焦北路18号,友谊北大街与新华路交叉口北行200米路西)

裕华区:南王小学(塔南路与建华大街交叉口东行200米路北)

高新区:54中西校区(天山大街与湘江大道交叉口西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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