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2013年国土资源部时间表安排,2014年需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各级职责整合和基础制度建设,并于6月底前出台登记条例。尽管6月条例爽约,但在2014年末,《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出台,也可看出 破除利益集团、推动落地的决心。
实施
未提“强制登记”
屏蔽此推广内容对于普通购房者来说,不动产登记意味着什么?对此,高策机构董事长、总裁陶红兵认为,不应过度解读不动产登记条例。“既不要拔高它,也不要认为它不重要。实际上是通过登记更好地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对各种不动产有个统一平台,国家通过这个平台更好地掌握不动产总体的状况。”
陶红兵认为,根据条例的内容,登记需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并不是强制登记。只是在涉及到交易、转让、抵押等发生权利转移的时候才需要登记,如果不登记权利就无法实施,但并不代表买房合同和房产证就无效。“很多人买了很多房子只要不转卖不需要登记,可以到卖的时候再登记。”陶红兵表示。
问答
五问《条例》能做啥?
1、不动产登记后谁能查?
答:只有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
2、多长时间以后能查不动产?
答:2014年——建立基础性制度;
2015年——健全配套制度;
2016年——全面形成制度体系;
2017年——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依法公开查询。
3、小产权房会不会因此转正?
4、能否查询海外资产?
答:不动产登记条例不涉及海外资产的登记和查询。
5、是否能促进遗产税的推进?
答:不动产登记实施后,财产税将会逐渐取代交易税,遗产税将会逐渐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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