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日,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利用处工作人员告诉《金证券》记者,“四荒地”的买卖需要按照当时合同约定来办,如果合同写明可以转让,就可以合法转让。
《金证券》记者此前撰写的《私人资本大鳄潜伏荒地掘金》稿件引起投资者关注。昨日,南京一位“荒地”地主林先生(化名)现身,他告诉记者,正在为自己手上的荒地找买家。林先生直言,与一些私下交易的荒地不同,他手上的地是“四荒地”,而且经过正规拍卖所得,所有证书齐全。
昨日,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利用处工作人员告诉《金证券》记者,“四荒地”的买卖需要按照当时合同约定来办,如果合同写明可以转让,就可以合法转让。
拍卖会获得荒地
林先生手中的荒地是四荒地,所谓四荒地指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据林先生介绍,他手中的四荒地来自于一次机缘巧合的拍卖会。1998年,林先生手中有一笔闲钱,而当时正逢南京拍卖四荒地。林先生回忆称:“当时投资这些地块的人不多,而且价格也还比较合理,所以,我们就与朋友一起出资进行了投资。”
《金证券》记者了解到,林先生参加的这次拍卖会总计有两个地区进行拍卖,一个是江宁区,一个是六合区,林先生拍下来的荒地在江宁区。据林先生透露,手中的荒地规模是200亩。虽然他没有透露当时拍卖花费的金额,不过,上海一位进行荒地研究的刘先生告诉《金证券》记者,“当时的价格应当不太贵,我估计在几十万元左右。”
林先生称,拍卖之后按照正常手续办理,所以,证件非常齐全。他称:“目前手上有集体土地使用证以及相关的合同。”
林先生甚至保留了当时拍卖登报的公告。
农业生产忙得欢
拿下这块地后,林先生并没有置地不管。他告诉《金证券》记者,“我们家有搞农业的背景,所以也将这块地部分利用起来,打造了生态链。”林先生先是种植了葡萄园,总计20亩左右,每年产量在3万至5万斤。此外,80亩地打造了竹林。还有一部分地用来养跑山鸡。
“我是希望在这块地上开垦,种更多的农产品,养殖更多的家禽。”林先生坦言。
“不过,农业这活一定要有强大的人力。”林先生告诉《金证券》记者:“开始拿到地后,种点农作物,觉得挺有意思,忙得也挺欢,但是,现在家里人太少,精力不够,所以想把地转让出去。”
上述进行荒地研究的刘先生认为,林先生可以将地租给当地的村民,不过,林先生称:由于当时地就是从村民手中收回并进行拍卖,再租给村民怕影响不好,因而作罢,所有的农业活都由自己家人来做。
转让流程有难题
引发林先生转让荒地的有两个原因,一是看到《金证券》记者的稿件,二是看到当年也同样参与拍卖的另外一处荒地主人,已成功将土地变更为商业用地。“不知道他们是如何变更并与投资方进行协商的。我自己向主管部门问过,主管部门说我的名字不能过户。”
林先生称,按照买地合同上约定,地块可以继承、转让、抵押、出租,但他多方打听后才知道,要转让办理起来还比较麻烦。“一是四荒地就是当年拍卖过,之后再无此说法,也无相关配套行政政策;二是就算转让,名字也难过户。”
昨日,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利用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合同约定可以转让,就可以转让,但具体办理需要拿过来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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