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3日,记者从石家庄市舜地案件专项处置办公室获悉,石市自2011年3月对孙立朋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以来,通过查封、冻结、追缴、变现等方式收回资金11.82亿元。今年3月14日对该案件作出终审裁定,共81名涉案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并将于明日按照相应比例分别对债权人、购房人、集资参与者清退返款。
23日,记者从石家庄市舜地案件专项处置办公室获悉,石市自2011年3月对孙立朋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以来,通过查封、冻结、追缴、变现等方式收回资金11.82亿元。今年3月14日对该案件作出终审裁定,共81名涉案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并将于明日按照相应比例分别对债权人、购房人、集资参与者清退返款。
舜地公司及相关公司共计67家,其中法人23家,分支机构44家。截至2011年3月舜地公司及相关公司被查处时,共投资房地产、旅游开发项目24个,其中石家庄市域内项目17个,外地项目7个,项目投入资金约10亿元。
涉及舜地案件孙立朋、宋志萍等人于2011年3月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石家庄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经过调查取证、起诉等环节后,于2012年1月16日,由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孙立朋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开庭审理。
自2011年3月舜地公司及相关公司被查处以来,公安、法院等部门通过查封、冻结、追缴等方式,尽努力保全舜地公司及相关公司涉案资金,限度挽回损失。截至2012年8月25日,收回资金共计11.82亿元。其中,涉案冻结资金执行回款8.92亿元,追缴赃款0.59亿元,项目处置回款3.06亿元(含冻结账户执行回款1.39亿元),资产处置回收0.62亿元,资金归拢后利息63.7万元。
截至目前,共确认舜地案件利害关系人10797人,其中,集资参与者8033人,购房人2715人,债权人49人,共计合同17862份,金额23.9亿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按照资金追缴和资产变现、登记确认的数据,结合相关银行交易数据以及合同档案的事实,清退返款将分次进行,次清退返款执行比例方案规定,债权人按照返还登记确认数额的100%予以返款,购房人按照返还登记确认数额的80%予以返款,集资者按照返还登记确认数额的50%予以返款,同时依法扣除集资活动中的所得。
舜地案件专项处置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次清退返款工作将于明日开始,对尚未处置的资产将抓紧时间变现,力争尽快再次清退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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