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存在吸纳非法资金周期短、涉案金额大、涉案人群广的特点,一旦案发将会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同时也严重扰乱国家金融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为从源头上遏制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蔓延,帮助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远离非法集资的危害,全国、省、市全面开展了防范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
石家庄市房地产业协会在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下向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发出如下倡议:
切实认识到开展防范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重要意义和非法集资危害他人、祸及自身的性质,依法依规运营开发建设项目,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资金需求,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行为。
坚决抵制以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形式非法集资。在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中介机构相互串通,以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的名义,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坚决抵制以预售房屋的形式非法集资。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预售或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代理销售,以内部认购、发放vip卡、团购优惠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坚决抵制以分割拆零销售、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等形式非法集资。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或房地产中介机构代理销售中,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销售房产份额、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等方式,承诺高额回报,诱导销售房地产,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坚决抵制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房地产金融业务为名义的非法集资。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屋租赁机构利用互联网从事金融业务,或与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等互联网平台合作从事金融业务,通过“众筹买房”“首付贷”等形式违规、超范围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坚决抵制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居间、租赁合同约定,超范围向社会公众开展吸收和发放资金业务,发布涉嫌非法集资的广告资讯。
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在项目楼盘、售楼处、经纪机构门店等显著位置,悬挂、张贴防范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横幅、标语、广告、风险提示、投诉举报渠道等宣传内容。加强销售及经纪人员警示教育,规范执业行为。
同时,提醒购房者选房需谨慎,不要为了低房价,购买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不要为了追求高收益,盲目跟风以售后包租方式投资房地产;倡议广大人民群众借助房地产、法律等方面的专业咨询机构和专业人士力量,正确甄别相关宣传信息,积极抵制房地产领域的非法集资,切实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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