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运河区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启动公告。
其中包括运河区韩家场村、小孔辛庄村、小圈村、前程子村、吕家院村,征收土地共计20.0776公顷(约301.16亩),开发用途为建设用地。
补偿标准方面,前程子村部分土地、吕家院村征地位于沧州市第Ⅰ区片,土地补偿标准262.5万元/公顷;韩家场村、小圈村、前程子村部分土地位于沧州市第Ⅱ区片,土地补偿标准217.5万元/公顷;小孔辛庄村征地位于沧州市第Ⅲ区片,土地补偿标准178.5万元/公顷。
运河区北对村、南对村、佟家花园小区、南川楼小区、强家坟村,征收土地共计52.4977公顷(约787.47亩),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来源: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