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回迁房的业主,或许不会想到,幸福来得这么突然。因为只需在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就可以转正为商品房。对于手里有几套房子的拆二代们,房子可以变现了,我们先来看看新规的详细说明。
近日,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刊发市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划拨土地上房屋封套转让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通知规定,划拨用地转让类型为:
1.划拨土地上房屋为住宅用途,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互换等方式将其房地产转让给他人的。
2.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产权登记在原划拨土地使用权单位名下的分套住宅,权利人将其住宅转让给他人的。
3.划拨土地上房屋为商业、金融、餐饮、娱乐、办公等非住宅用途,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互换等方式将其房地产转让给他人的。
此外,土地出让金缴纳标准为:
划拔土地上住宅用途的房屋分套转让, 暂按房屋交易价格的1%缴纳土地出让金。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转让按照市场成交价的1%缴纳土地出让金。其中:已购公有住房(房改房)按照上市交易当年房改成本价的1%缴纳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
划拔土地上非住宅用途的房屋(商业、金融、餐饮、娱乐、办公等)分套转让,暂按房屋交易价格的3%缴纳土地出让金。
房屋交易价格低于税务部门计征契税时计税价格的按照契税计税价格确定。
据了解,根据此前相关规定,划拨用地是在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无偿取得的,一般不设定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但却有一定的限定条件,比如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
划拨土地一般为公益事业用地或回迁房、经适房等建设用地;而出让土地上多建有商品房。土地出让和土地划拨在房屋类型上是存在着一些区别的。
众所周知,历经3年大变样的石家庄房地产市场,有着大量优质地段的回迁房,而通过新规缴纳土地出让金后,这些回迁房即可转正为商品房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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