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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泉一项目物业费私自上调?这是什么操作~

石门楼市2018-10-19 12:12:23

石门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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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刘先生:我是鹿泉健康城二期的业主,买房时签的购房合同上写着物业费每个月每平米1.4元,眼看就要交房了,物业让交一年的物业费,每个月每平米1.8元,说是政府指导价的标准提高了,他们也提升了几项服务,我认为私自调价不合理。

(图文无关)

"之前没有接到调价的征求意见,等到快交房时,发现物业费比购房合同中的每平米高了 0.4 元。" 这就意味着之前签订的购房合同中的物业费条款作废了?" 他问。

刘先生之前在鹿泉健康城二期买了一套房子,这个小区位于北斗路与翠屏大街交口附近。他说小区中两栋高层,之前签订的购房合同中规定物业费的价格是每月每平方米 1.4 元。9 月份的时候接到通知,让去拿交房通知书,结果他发现交房通知书上写着物业价格是每月每平方米 1.8 元。前后价格中出现了偏差。

他向鹿泉发改局物价部门反映过这一问题,工作人员也向物业拨打过电话问询,但是目前物业方面还是按照这一价格征收的。" 即便是调整价格,是否应该征求业主们的意见啊?这算不算是对购房合同的一种违约行为呢?我感觉这种单方面涨价的行为,挺不合理的。" 刘先生说,他目前还没有办理交房手续,想等一等再看。

10 月 15 日上午,记者联系到小区物业,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说,二期高层住宅的物业费目前的确是每月每平米 1.8 元。之所以与购房合同中的价格有差异,是因为业主签订的购房合同在前,物业的服务合同在后,物业规定的价格就是 1.8 元。工作人员介绍,虽然目前物业的资质还没有上升,但是物业在实质的小区服务中有不少增值服务,比如小区水系的维护,WIFI 的全覆盖、充电桩配置等等。交房之后,物业会与业主签订服务协议。对方还介绍,目前小区一期的物业费也会进行调整。

网络图片

石家庄市物业协会秘书长刘明介绍,按照物业相关管理条例规定,开发商应该先招标物业企业,根据物业招标结果,将相关内容载入商品房销售合同,向业主做出说明。物业费收取,要看招投标最终的标价,如果中标价是每平米 1.4 元,那么物业实收 1.8 元是不可以的,业主可以向住建以及物价部门进行反馈。如果招投标中,物业费最终标价是每平方米 1.8 元,那么物业按照此收费是可以的,这时候业主可与开发商就差价问题进行协商。

10月16日,本报记者将业主反映的情况反馈给了鹿泉区政府,值班工作人员表示也接到过类似的反映,目前有关部门正在调查中,待有了调查结果,将会向记者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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