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连线到河北硕琨律师事务所杜丽娜律师为大家详细解析 关于出资人和登记人买房的那点事。
1、父母贷款买房子,但是写到了女儿的名下,因为要用她的公积金贷款,而且女儿没有房子,首套的首付可以三成。所以想问,父母出钱买的,但是写到女儿的名下,这种情况下算是父母的房子还是女儿的房子?如果女儿结婚的话,这算作是女儿自己的房子还是算作他们夫妻两个人的房子?
首先婚前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子女的名下,这一般算作是子女的房子。除非是有特别的约定,说是借名买房,这种情况是可以说是父母的。
如果子女结婚了,而且是用的公积金贷款,这就算作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因为公积金本身就是共同财产。
2、刚才所说的约定是口头约定还是书面约定?
一定要书面约定,口头约定虽说也是有法律效益,但是口头约定产生的效果是双方最终都不会认可一方所说的,产生争议的情况下相当于没有口头约定了。
3、这个书面约定需要公证吗?
这个书面约定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但是一定要有双方的签字。
4、微信平台有朋友说,婚前买房写女友名下,男方出钱买的,是不是谁出的钱以后不管什么情况,房子都是男方的?
不是这样理解的。既然买房子写的是别人的名字,一般认为这是你对对方的赠与,房子的所有权属于登记那一方所有。
5.之前提到过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对于个人财产保护还是非常多的。之前听说过一些说法,不论登记在谁的名下,只要证明钱是你出的,这房子就算做是你的,是这样吗?
如果结婚的话是没有问题的,这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没有结婚就另算了。
《家有好房》2018年8月23日购房问题汇总
乐嘉名苑的一号楼进行到什么程度了?为什么还不交房?
最近看到过政府的相关回复,说是一号楼已经批复办理保障性住房总图,所以这个房子是被纳入保障房的范围当中。但是出售的时候是按照商品房来卖给业主的。
全款买的商住公寓,合同下来后能取公积金吗?
据了解是不可以的,因为公积金的全名叫“住房公积金”,保障的是住房,而不是商住产品。
麻烦问一下,美景东方小区入住近10年了,可迟迟给不了房产证,证件的情况您了解不?
2014年的时候对这个项目是有一个回复,这个项目有超规划建设的部分,超建的地方土地出让金是已经缴纳了,但是办公楼超建的部分土地出让金还没有缴纳,正在协商解决,整个工程后续手续没有办完,建设部门也没有核发竣工备案证明书,所以并不具备房产证办理的条件。
2015年的时候这个项目有过一个说明,说没有通过综合验收导致不动产登记初始登记没有办完。
到目前为止,没有更新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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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广播电视台经济广播1009城市之声(FM100.9 AM1431),每天中午11:00-12:00,《家有好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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