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人生若只如初>  正文

手机看新闻

一不小心就买了一个“凶宅”,然后……

人生若只如初2018-08-10 00:08:55

有听众反映:

在买房子前中介和房主都没有说隔壁邻居是个精神不正常的故意杀人罪未遂的人。现在还在监狱。这个算是恶意的欺骗吧。目前还没有付首付。贷款已批,中介费、订金、贷款费已经交了。这他们是不是必须退给我们?

今天连线到河北硕琨律师事务所杜丽娜律师 为大家详细解析买到“凶宅”该怎么办?

1、在买房子前中介和房主都没有说隔壁邻居是个精神不正常的故意杀人罪未遂的人。现在还在监狱。这个算是恶意的欺骗吗?

杜律师:没说这件事情,这算作是隐瞒。隐瞒的话对于邻居的状况是不是有义务去披露,这个情况要根据程度来论。

如果这个邻居的一些情形影响到我在他旁边居住的情况下,我觉得这个是有必要去披露一下。

个人建议是,既然买房还没有过完户还不是退房的问题,可以考虑去了解一下到底是不是以前邻居就不正常,对房主造成了骚扰,是不是影响了正常居住,如果是这种情况下,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2、那中介费、订金、贷款费之类的钱会不会退回来?会不会给相应的一些补偿呢?

杜律师:分情况来说:如果这个人卖房子就是邻居占了很大一部分原因,到底这个邻居之前有没有对居住造成影响,如果造成很大的影响,买主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直接要求退款就可以。至于补偿,因为没有造成什么损失,这是很难要的;

但是如果程度不是那么重,我只是不想买了,那有关那些款项能不能退成就需要协商一下了。

3、那这个程度轻重是怎么来衡量的?

杜律师:是由是否影响居住情况来衡量的。

4、还有一些是大家所谓的“凶宅”,就是这个房子以前可能发省过一些刑事案件或者是发生一些不太好的事情。作为房主,这是发生在他的房子里,这个有没有义务告诉我们的购房者?

杜律师:这个是有义务告诉我们的购房者的,这样的案例是不计其数的。

“凶宅”可能之前发生过恶略的刑事案件,例如自杀、杀人、碎尸之类对居住产生影响的,这个是应当披露的。作为卖方要主动披露,作为买方也要主动地去询问。

如有购房疑问,您还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何蕊老师个人微信,标注听众,何蕊老师将为您线下解答。

石家庄广播电视台经济广播1009城市之声(FM100.9 AM1431),每天中午11:00-12:00,《家有好房》。

买房路上好帮手!

咨询电话:0311-85874241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房产圈发布,房天下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房天下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进行投诉。对作者发布之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精彩评论(0)

回复还可以输入200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