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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出钱买的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河北青年报  2018-03-29 10:05

[摘要] 3月28日,本报与石家庄市司法局、12348司法行政热线联合创立的“百人法律服务团”举行了第289期接听读者热线活动。

  •  ■王丽华律师  ■王丽华律师 
 

3月28日,本报与石家庄市司法局、12348司法行政热线联合创立的“百人法律服务团”举行了第289期接听读者热线活动。

两个的时间里,二十多位读者通过热线、微信的形式在线“问法”。

昨日的活动中,离婚后产生的纠纷问题成为了读者关心的热点。

针对其中的典型事件,河北律融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丽华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解答。

■咨询人:梁先生

■咨询原声:我和妻子是再婚家庭,婚后,我父母出首付在市里给我们

买了一套房子。房子是期房,一直没有签正式的购房合同,也没有还贷款。

现在我们俩因感情不和要离婚,我想问一下,这套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会怎么分割?

事件

婚后父母买的期房,离婚时会如何分割

省会市民梁先生和妻子马女士与2014年结婚,属于再婚家庭,婚后育有一女。

2016年,梁先生的父母出首付给夫妻俩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梁先生名下。

现在,因为婚后夫妻感情不和,梁先生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梁先生父母给小两口购买的房子是期房,只跟开发商签订了一个认购协议。虽然这套房子是婚后买的,但梁先生和妻子一直没有共同还贷款。

梁先生咨询,如果要离婚,这套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会如何分割?

解答

如果没有赠与合同没共同还贷也属于共同财产

对于梁先生遇到的情况,河北律融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丽华介绍,这要视情况而定。

梁先生父母给小两口出首付买房,这在法律上就属于赠与关系。

如果梁先生父母没有写赠与合同,明确说明房子是赠与夫妻中任何一方,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也就是说,如果梁先生和妻子马女士离婚,这套房子就不属于梁先生的个人财产,妻子有权分割。

如果梁先生父母写了赠与合同,明确说明这套房子属于夫妻中某一方,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所得的财产,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在这个事件中,梁先生父母在梁先生与马女士婚姻存续期赠与财产,没有明确说明房子只归梁先生一方单独所有,所有这套房屋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王丽华律师介绍,这种情况如果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房子登记在谁名下,房子就会判给谁,但需给予另一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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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可“面对面”咨询律师

为更好地服务读者,本报与石家庄市司法局联合创立的“百人法律服务团”将在每周三开通热线咨询的基础上,将每周日上午设定为面对面咨询日。

如果您没赶上周三的咨询活动,或有疑问想和律师面对面交流,可联系本栏目两位法律支持律师,预约周日进行咨询。

■咨询时间:周日(4月1日)9时~11时

■咨询地点:石家庄市自强路省政府招待处省招大厦十层

■文并摄/本报记者赵赛

法律支持

■河北盈华律师事务所王亚琼律师:13931133609

■北京盈科(石家庄)律师事务所郭彦卫律师:1323015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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