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日出镜
| ||
| ||
| ||
| ||
|
今日出镜
裕华区法院工作人员和收到执行款的农民工
采访动机
春节后个工作日,裕华区法院为5位申请人发放执行款213万元。拿到被欠的工资,农民工李会军等人激动万分。
□文/
昨日上午,在省会裕华区法院,一场执行款发放活动正在进行。当冯玉青和农民工李会军等人拿到20万元现金和118万元的河北银行支票那一刻,他们激动得手直抖。“真没想到,能拿到这笔钱真的喜出望外,很激动。4年多了,在这个新春后上班的天,终于能对我们的农民工朋友们有个交代啦!”李会军激动地说。
据法院工作人员介绍,2013年5月10日,冯玉青与石家庄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协议书》,由冯玉青就协议中约定的工程进行施工。2013年12月15日,双方进行了工程结算,工程款共计2025332元,其后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直未给付该项工程款。2016年10月11日,冯玉青诉至裕华区法院,要求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付工程款,裕华区法院判决生效后,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仍未给付工程款,冯玉青向裕华区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裕华区法院冻结了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相关资金,2017年9月11日案外人刘某、刘某某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并提起诉讼,认为该款项非这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请求排除执行该款项。2017年11月10日,裕华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驳回刘某、刘某某的执行异议。随即刘某、刘某某提出上诉,石家庄中院于2018年1月25日作出判决,驳回刘某、刘某某的上诉,维持原判。这才有了昨日的这次执行款发放活动。
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之年、决胜之年。年前,裕华区法院执行局开展了“暖冬行动”,分三批对涉民生案件进行集中执行,共执结涉民生案件18件,执结执行款106万元。
春节前,各执行人员毫不松懈,继续发力,充分利用被执行人春节返乡、履行能力增强的特点,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积极与被执行人联系。春节后个工作日,执行工作初战告捷。昨日,共有5位申请人到法院领取了执行款,共执行到位金额213万元,其中冯玉青和李会军等人的是一笔,共计138万元。
“这些都是当时打工的农民工朋友的血汗钱和一些工料钱,大家一年辛苦拿不到钱很焦急,但法院工作人员的精神让我们感动,春节后能拿回工钱,我们可以挺胸跟家里说啦!”李会军等人说。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