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 发文《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和《河北省人民 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6〕27号)精神,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意见的主要内容有:

构建一河两岸三组团核心区,加快藁城、栾城、鹿泉三组团同城化发展步伐;

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危房改造

重点推进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及3号线一期首开段工程建设,力争2017年6月正式运营。启动1、3号线二期、2号线一期工程;加快裕华路西延、中华大街北延、新胜利大街等道路建设,加快南二环东西延、和平路高架西延等主城区通往组团城区道路和运河桥客运站搬迁等换乘枢纽站建设;

重点推进槐安东路以南、中华大街以东、仓丰路以北、京珠高速以西,共约30平方公里的重点区域海绵城市试点建设;正定新区全部按照海绵城市的要求实施建设。到2020年年底城市建成区20%以上面积完成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到2030年年底城市建成区8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2016年抓紧启动滹沱河生态景观工程,新建续建龙泉湖公园、滹沱河滨水公园、体育公园等6座公园;

深入开展县城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加快特色镇建设发展;积极融入京津冀城市群;加快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

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立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机制;探索建立购租并举的城镇住房制度;不断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发展专业化住房租赁市场;依法审核、审批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做到一次性告知、按时限办结;实行商品房预售资金 制度,加强对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 ,保证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所得款项全部用于工程建设;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以下为意见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