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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管理 :热费不得与物业费水电费等捆绑收取

燕赵晚报  作者:杜慧 丛俊儒  2016-10-25 14:40

[摘要] 这两天,省会气温骤降,本报“供暖热线”持续升温,截至昨日18时,本报已收到来电1000多条。虽然今年已经开始陆续实施“一管到户”,但仍有一些物业代收取暖费,“捆绑收费”再度成为居民投诉的焦点问题。

原标题:取暖费“被捆绑”何时不再成焦点
供热管理 :热费不得与物业费、水电费等捆绑收取,热用户可投诉

这两天,省会气温骤降,本报“供暖热线”持续升温,截至昨日18时,本报已收到来电1000多条。虽然今年已经开始陆续实施“一管到户”,但仍有一些物业代收取暖费,“捆绑收费”再度成为居民投诉的焦点问题。

昨日,记者就此事进行了多方调查。同时,市供热管理 明确表示,若热用户遭遇捆绑收费,可以投诉举报。

事件

龙泉花园东区:业主不办变更手续不能交取暖费?

家住鹿泉区龙泉花园东区的刘女士来电说,她在向物业交取暖费时遇阻,原因与办理变更手续有关。

刘女士今年4月在龙泉花园东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前不久,她要交取暖费时,物业要求其出示房本或身份证。然而刘女士带着一系列资料准备缴费时,工作人员告知她要先办理业主变更手续,与物业签订服务协议之后,才能缴费。然而,刘女士对协议中有些条款产生疑义而暂时拒绝签字,因此也没能交取暖费。

刘女士说,她发现条款上,物业费的价格由之前的每平米5毛多,上涨到约1.2元,这意味着之前交到今年底的物业费还要补差价,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24日上午,记者就此联系到龙泉花园东区物业,工作人员介绍,之所以要签订服务协议,主要便于留存业主信息,以方便联系。而对于业主所疑虑的物业费上调一事,工作人员说,近几天会出台新的政策,业主可以在周末来物业处咨询办理。

石市物业协会秘书长刘明认为,相应权利与义务关系发生了改变,新业主应与物业签订新的服务协议。物业上调物业费,应该征求小区业主意见,如果超过半数以上业主同意,物业可以进行上调。如果没有取得半数以上业主同意,或者没有征求业主意见,这种上调就不能生效。根据规定,征求业主意见,有召开业主大会与书面征求两种方式。

调查

捆绑常见的为物业费、停车费、水电费

由于今年供热“一管到户”的实施,不少小区热用户已经开始用热费卡缴纳今冬取暖费,但仍有一些小区由物业代收。为此,近段时间,来电反映物业捆绑收费的络绎不绝,涉及省会多个小区。记者调查发现,近些年,每到供暖期,物业收取暖费不光捆绑物业费,还将取暖费与水费、电费、车位费等也绑到了一起。

近日,傲湖小区的一位业主来电说,前几天,他看到小区物业处张贴一则通知,大意是小区业主在缴纳今冬取暖费时,需续交一年物业费,“当时,有人询问物业人员是否必须续交,对方说必须交,否则不收取暖费。”

长安区和平世家几位业主陆续来电说,他们也遭遇了捆绑收费,“暖气费和物业费捆绑收,如果不交物业费就不收暖气费。”此外,红珊湾小区、龙泉花园、热电一厂小区、翠春晓、燕都紫庭小区等业主也都不同程度地遭遇了捆绑收费。

采访时,有业主无奈的说,“绑定”成为物业一种新的约束业主的方式,多数人为了冬季不挨冻,只得妥协“被捆绑”。这种捆绑收费显然成为物业公司提高物业收费率的一种新途径。

探因

物业和业主缘何产生缴费纠纷

昨日,记者采访时,有小区物业负责人表示,物业“捆绑收费”也是无奈之举,因为一些业主总是以种种理由拒交物业费,而有些理由并非物业的责任。既然业主享受了物业提供的服务,业主按时缴纳物业费也是应尽的义务。那缘何双方会产生缴费纠纷,而物业干脆“一捆了之”呢?

未跟业主商量 物业私自定价

近段时间,位于中华南大街 的热电一厂宿舍物业“捆绑收费”闹得沸沸扬扬。

“物业贴出通知,要求今冬取暖费、物业费和车位费一起交,否则不提供供暖服务。”昨日,小区一位业主告诉记者,他们小区建成10多年了,更换过多家物业,今年6月,一家物业撤走后,又新来了一家物业公司,“他们也不跟业主商量,就私自收取停车费,每月定价60元。不少业主有意见,就拒绝交费。”可令业主们没想到的是,供暖期来临前,物业竟趁机“捆绑收费”。

另 区的一位业主说,物业贴出通知,要将物业费由1.2元/平方米上调至1.5元/平方米,并说若不交物业费就不收取暖费。

双方有分歧 业主不愿交物业费

另一种情况是业主不满意物业服务或与物业产生纠纷而拒交物业费,物业就拒收业主取暖费,从而形成了恶性循环。

23日,红珊湾小区业主邵先生反映,他2014年入住小区时发现空调不制冷,维修工说留给空调室外机的位置设计不合理,建议把百叶窗拆了,空调才能正常制冷。“我住了一年多,今年物业才打电话说不能拆百叶窗,让我们交钱再统一安上,被我们拒绝。”然而,他去物业处缴纳今冬取暖费时,物业却表示,不重新安装百叶窗就不收取他家的取暖费。

长安区和平世家7号楼业主杨先生则反映,有人在楼下底商旁的空地上私搭乱建,开了一家小饭店,油烟味直接影响他家生活,他多次反映无果遂拒交物业费。然而,到了供暖期,物业却要求他补交欠费,否则不收取暖费。至于扰民问题,物业则表示“管不了”。

说法

石市供热管理 :热用户可投诉举报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石家庄市供热管理 ,一位工作人员答复,按照《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第三十六条明文规定:“供热单位不得因部分热用户欠缴热费,停止向相邻热用户供热或者降低供热标准。热费不得实行与物业费、水电费等其他费用捆绑收取,不得因不缴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而拒收热费和限制用热。”

如果市民遭遇此类问题,可以拨打各区供热办的电话投诉举报。

石市物业协会秘书长刘明认为,按照《合同法》规定,一方提供服务,另一方提供费用。当一方不提供费用时,服务方可以终止服务。一些业主不缴纳费用却享受着物业为小区提供的保安、保洁、电梯维护等服务,这损害了缴纳物业费的业主以及物业公司的利益。同时,他也认为,假如一些物业公司在收取暖费时,借机上调一些费用,而没有按照规定征求全体业主意见,那么这种方式也是不合理的。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业主可以向房管部门、物价部门进行投诉,或者提起法律诉讼。

帮办

美东国际:商业用暖是34元/平方米?

广安大街美东国际一位业主致电说,他在美东国际有一套用来公司办公的房子,物业在收取今冬取暖费时,要求其按照每平方米34元的标准进行缴纳。“商住用暖价格都是按照每平方米31元缴纳的,为什么我们这里贵3元?”

昨日,记者就此联系到美东国际物业财务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因为供热企业的高温水供过来之后,还要进行一次蒸汽换热,因此价格进行了上浮。

昨日,提供热源的华电供热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华电商住用暖价格一直是收取每平方米31元的取暖费,收取34元属于物业行为。若业主有疑义,可以向物价或供热主管部门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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