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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网络支付征意见稿 业内直呼“玩不下去”

中国经济周刊  2015-08-11 11:57

[摘要] 据悉,《意见稿》对综合类、消费类支付账户分别规定年累计20万元、10万元限额,对不同安全级别的支付指令验证方式分别设置为单日付款不超过5000元、1000元的限额。《意见稿》称,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

原标题:网络支付征意见稿被称史上严 业内直呼“玩不下去”

据悉,《意见稿》对综合类、消费类支付账户分别规定年累计20万元、10万元限额,对不同安全级别的支付指令验证方式分别设置为单日付款不超过5000元、1000元的限额。《意见稿》称,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

开户交叉验证“你是你”

此前要证明“你妈是你妈”的新闻在坊间传为笑谈,而如今《意见稿》中关于开户身份验证的设定似乎又要旧戏重演。

《意见稿》第九条规定,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的,应通过三个(含)以上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对客户身份基本信息进行多重交叉验证,确保有效核实客户身份及其真实意愿,不得开立匿名、假名支付账户,综合账户需要面对面核验身份,或者用至少5种方式进行交叉验证身份。

如果按此规定实施,那么办理账户要公安、社保、银行、工商等多部门来证明“你是你”。许多网友微博发声:这对于一些打工人员、学生,没有缴纳社保的人员而言的确会增加办理难度,即便对于普通工薪族,办理起来也极其繁琐。

业内人士则呼吁,如果采用面对面核验身份的方法无疑会增加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运营成本,在各个城市像银行一样开设网点将是一大笔开支。

艾瑞咨询研究数据显示,近年来,以第三方支付为代表的新兴行业主体的网络支付业务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目前取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公司约270家,2014年,支付机构累计发生网络支付业务374.22亿笔,金额24.72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3.43%和137.6%,交叉验证办理账户会否令行业开倒车成为业内隐忧。

对此,马韬对记者分析,对于账户开立的规范确实会提高账户的安全性,对于消费来说影响不会特别大,但他同时也建议审核可以进行简化交叉验证环节,“如果第三方机构能选择和银行所持的信用卡、借记卡结合,便会简单化。因为银行在发卡时已对持卡用户做了验证,相关信息也录入了公安系统,如此一来,一方面可以减少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工作量,另一方面从安全角度考虑也有所保证。”

免费转账时代或结束

《意见稿》还提到,支付机构为客户办理银行账户向支付账户转账的,转出账户应仅限于支付账户客户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办理支付账户向银行借记账户转账的,转入账户应仅限于客户预先指定的一个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

“转账还是可以的,但是只支持同名账户之间,如果要转账给别人,不支持直接将钱转入对方账户,要曲线操作。”马韬对记者解释,“现在使用第三方支付的,一般不会选择直接转账到银行卡,这种规定还是可以满足小额多频的社交支付。”

但据记者了解,父母给孩子转生活费、缴纳学费、交房租、慈善捐款等支付场景,也已经和支付平台的转账业务密不可分。

业内人士透露,农行前几年每年的银行卡转账服务费收入就超过20亿元,按此计算,支付宝等网上支付平台无法免费转账到银行卡后,银行业仅这方面的收入就能增加百亿元。这也反映了消费者的担忧,免费转账这一“免费午餐”或许也会伴随着规定的出台而终结。

另一方面,按照《意见稿》的设定,机构转账的免费时代也可能不复存在。爱钱进联合创始人张辉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因为时间差,机构的账户里沉淀了不少资金,原本可以拿这些资金赚钱,以补贴转账产生的费用。如果账户限额,现在这部分消失或减少的话,可能转向用户收取一定费用。”

这对中小型支付平台的生态可能产生较大冲击。“对巨头的影响较小,毕竟腾讯、阿里巴巴的互联网金融生态布局已相对完善,该拿的牌照基本都拿了。”张辉对记者分析。

银行才能托管互联网理财资金

除此之外,遭到业内猛烈抨击的还有《意见稿》对个人客户支付账户的限额。据悉,个人客户拥有综合类支付账户的,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年累计应不超过20万元;个人客户仅拥有消费类支付账户的,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应不超过10万元。

记者注意到,按照《意见稿》目前设定的限额,由于年限额在10万至20万内,而互联网理财产品很容易就超过这个金额,这一限制可能意味着互联网理财将就此封路。

“对于大型机构来说影响不大,因为有牌照可以避免相关影响。如阿里和腾讯都拿到了民营银行的牌照,这样大额资金可以走银行通道,小额资金可以走支付通道。”马韬认为,中小型支付机构业务会受到较大冲击。

此外,《意见稿》称,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而此前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就明确,除另有规定外,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

“会有一批运营能力较差的P2P公司被淘汰,P2P行业已有的创新模式可能将归于零。”马韬对记者表示。广州e贷总裁方颂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这实际上从央行层面再次明确,第三方支付机构为P2P平台做资金托管是不可行的。

这也映射了央行出台这份《意见稿》的初衷:资金的划转终都需要通过银行,第三方支付只能作为纯通道。《意见稿》若真正付诸实施,显然将影响万亿级市场。究竟央行下一步将采取何措施,尚存变数。

对于《意见稿》中的种种严苛限制,易宝支付CEO唐彬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时坦言:“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无疑是金融,安全是底线,但互联网金融的特色和生命力却在互联网,尤其是互联网通过新技术和跨界融合不断创造新业态,在推动商业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监管的难题,只守住底线,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安全和发展兼顾。归根结底,发展是硬道理,要在‘互联网+’大背景下反思过去的分业出身论管理模式,打破出身论,按功能监管。”

唐彬说:“支付业务本身微利,因此跨界融合、靠衍生业务获利是大势所趋,《意见稿》延续了分业监管的思路,将促使有实力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申请多类业务牌照,以获得多元化业务的‘准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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