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市民戴女士:我女儿是独生女,他们一家的户口落在我家。今年外孙要上学,想跟随我们就近入学。我原来的房子涉及拆迁尚未回迁。根据规定,我们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市民戴女士:我女儿是独生女,他们一家的户口落在我家。今年外孙要上学,想跟随我们就近入学。我原来的房子涉及拆迁尚未回迁。根据规定,我们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本报记者师伟强帮办:长安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解释,首先需要“现居住地证明”:如果戴女士属拆迁后又重新购买了新房的,则提供新房的房产证明即可;如属租房,首先需到房管局开具无房证明;其次,需到辖区派出所开具租房证明。其他证明材料指的是孩子的户口证明及其女儿的独生子女证等。由于该反映涉及“子女跟随外祖父母”、“拆迁过渡”两种情况,如有其他疑问,建议戴女士直接向长安区教育局进行询问,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咨询电话:85995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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