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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2014年度国家省科技进步奖开始申报

石家庄高新区  2015-05-04 11:07

[摘要] 2015年5月4日,石家庄高新区政府网站公布了关于申报2014年度国家省科技进步奖、国家省市新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奖励资金的通知。

2015年5月4日,石家庄高新区政府网站公布了关于申报2014年度国家省科技进步奖、国家省市新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奖励资金的通知。

内容包括对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及省(部)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的企业,分别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10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同一成果获两种及两种以上奖励的,按高额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企业需提供的材料:企业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原件、证书原件,以上各证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通知全文

高新区内有关企业:

根据《石家庄高新区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十条政策》(石高管字〔2014〕8号)文件:第六条“支持企业开展科技研发、成果转化活动。对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及省(部)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的企业,分别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10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同一成果获两种及两种以上奖励的,按高额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的精神,经管委会同意,拟对2014年度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兑现相应的奖励资金。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即日起开始申报。

企业需提供的材料:企业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原件、证书原件,以上各证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时间:2015年5月3日至5月20日。

联系人:高新区科技局高新平电话:85093217(517房间)

高新区财政局 吴丽慧 电话:85093525(518房间东门)

地址:石家庄市长江大道89号

高新区科技局 高新区财政局

2015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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