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4月27日起,石家庄市内四区及高新区,全面开展2015年度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资格复核工作。复核申请时间截至5月15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年度复核的家庭,视为自动放弃。
4月27日起,石家庄市内四区及高新区,全面开展2015年度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资格复核工作。复核申请时间截至5月15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年度复核的家庭,视为自动放弃。
今年申请且纳入保障的不参加复核
昨日,记者从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本次年度复核的范围为具备住房保障资格且在2015年前已享受保障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家庭。
2015年新申请,且已纳入保障的家庭不参加复核。
本次复核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界定标准,由去年的家庭人均月收入1685元调整为1738元(含)以下。
按照个人申请、街道初审、区级审核的程序,对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逐户进行资格复核,确定其能否继续享受住房保障。
具有住房保障资格的市民请格外留意,无论家庭情况有无变更,此次复核都要填写相关表格。申请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所租住的保障房小区服务窗口领取表格,也可登录石房网站(//www.sjzfgj.gov.cn)进行下载。
复核时间截至5月中旬不再受理
按照要求,将表格填写完整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回申请人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石市住房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本次年度复核申请时间为2015年4月27日至5月15日,将不再受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年度复核的家庭,视为自动放弃住房保障资格。请参加复核的家庭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参加复核。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家庭,取消该家庭住房保障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一经查实,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向上一级监察机关通报,提请有关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应责任人作出处理,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进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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