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土资源部、中央编办《关于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昨日公布,对不动产登记作出新一轮部署。两部门要求各地,确保年内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人员业务划转、工作流程再造、技术管理衔接。
国土资源部、中央编办《关于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昨日公布,对不动产登记作出新一轮部署。两部门要求各地,确保年内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人员业务划转、工作流程再造、技术管理衔接。
现状96%县“还没动”
昨日,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王广华受访时介绍,《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3月份施行以来,已有27个省份完成省级职责机构整合,10个地区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即将完成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将尽快颁布实施,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
但不容乐观的是,截至3月底,300多个地市州盟、2800多个县市区旗中,只有50个地市、101个县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占比分别不到16%、4%。“即使已完成职责整合的市县,大多数也未将相应的登记机构整合。”王广华进一步说,“从来看,市、县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严重滞后,已成为制约不动产统一登记推进、《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的大障碍。”
举措登记整合时间表确定
针对当前各地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存在的问题,国土资源部、中央编办联合出台《指导意见》强调,省级国土部门和机构编制部门应在本级政府领导下,制定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方案或实施意见,支持市县政府将土地、房屋、林地登记等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确定一个部门为本地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分散在各部门的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职责统一到这一部门。
王广华强调,各地不能停留在成立联席会议制度和领导小组层面,要实实在在地整合统一登记的职责和机构。“根据《指导意见》,各地应确保今年内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人员业务划转、工作流程再造、技术管理衔接。国土资源部、中央编办将及时解决职责整合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协调指导、督促检查。”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