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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个房 咋还"坐地涨价"?

燕赵晚报  作者:卞静  2015-03-31 08:16

[摘要] 昨日,城市傲居业主王女士致电本报,她在前年购买了该小区的一套新房,终于迎来交房日。可令她没想到的是,交房时业主们却被开发商要求“加钱”,否则就不给钥匙,这让王女士和其他业主感到难以接受。

昨日,城市傲居业主王女士致电本报,她在前年购买了该小区的一套新房,终于迎来交房日。可令她没想到的是,交房时业主们却被开发商要求“加钱”,否则就不给钥匙,这让王女士和其他业主感到难以接受,“2月10日之前交款每平米交600元,一旦过了这个期限,每平米就要交650元,说是土地费!”王女士说,“土地费”这三个字搞得她一头雾水。

王女士说,新房让加钱的事儿,已经不是次发生了。“2013年底就被通知过加钱,说是因为更换了开发商房价低于3000元/平方米以下的业主要每平米加500元。”她说,当时因为大部分业主不同意,并找了相关部门,房价未涨成。去年年底,开发商又以“村证”换“市证”为由,要求加收550元/平米,业主据理抗争,房价依然未涨成。“没想到这回又涨,已经第三次了,怎么想住个新房就这么难?”

记者了解到,王女士当初买房时,购房协议中并未涉及涨房价的规定。“我想退房,可开发商说得等我的房子卖给别人以后才能退!”王女士很发愁。

昨日,记者尝试联系小区现任开发商,却一直无果。随后,记者咨询了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邵明涛律师,他称,即便是小区更换过开发商,现任开发商也应承担原开发商的义务。因此,当时业主与原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依然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对现任开发商及业主均有约束力。现任开发商私自涨价属于违约行为,业主有权拒绝,并向相关监管部门进行举报,或选择司法途径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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