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从省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获悉,3月23日前,省级住房保障督查员将入驻我省各设区市及定州市、辛集市,了解并督导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情况,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督查工作将于12月底结束。
记者从省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获悉,3月23日前,省级住房保障督查员将入驻我省各设区市及定州市、辛集市,了解并督导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情况,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督查工作将于12月底结束。
据了解,今年,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将开工20万套,基本建成17万套。派驻的督查员将紧紧围绕《2015年河北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要点》,督查项目开工、竣工、分配及入住等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项目手续办理和建设标准、规范执行情况;保障性住房小区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政策落实情况。
在做好本年度督查任务的同时,还将2012年以前开工未竣工项目、“十二五”专项清查整改未落实项目,以及房源闲置项目纳入重点督查范围。
督查员将对照项目清单,逐项目查看、逐套数清点,建立督查项目台账,逐项目建立督查项目档案,就存在的问题要向有关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对问题项目实行销号式管理,确保督查工作无死角、无漏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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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时间安排、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意见》要求,省、市、县三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负总责,加强与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林业、地税、法制等部门协作,优化职能,切实将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的决定落到实处。开展全省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责整合要积极稳妥推进,保持不动产登记工作平稳过渡和有效衔接。终实现登记机构、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的“四统一”,提高不动产交易效率,维护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按照“权利不变动则证书不更换”的原则,做好新旧权属证书的衔接,在权利不变动的情况下,不得强制要求更换证书,不得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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