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有市民打电话向本报反映,自己和丈夫由法院判决离婚,并把原夫妻共有房产归自己名下,而《房屋所有权证》在男方名下,那么到房产登记部门把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用不用男方到场?
近日,有市民打电话向本报反映,自己和丈夫由法院判决离婚,并把原夫妻共有房产归自己名下,而《房屋所有权证》在男方名下,那么到房产登记部门把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用不用男方到场?
记者就此咨询了石家庄房屋登记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据介绍,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12条规定,房地产登记一般情况下应由双方共同申请,但有特殊情形的可单方申请,其中包括“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地产权利”。所以该市民的情况符合单方申请规定,女方可直接拿着法院文书、《房屋所有权证》、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石家庄石房大厦二楼转移登记窗口办理过户手续。
此外,其他单方申请的情形还包括:继承、受遗赠;因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变更申请变更登记;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申请变更登记;权利人申请不涉及房地产权利归属和内容的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房屋灭失等。
推荐阅读:石家庄市民家有商铺 再买首套住宅能否享受契税优惠?
购买首套住宅契税有优惠政策,但名下有一套商铺,再购买住宅算不算首套房呢?能享受契税优惠吗?因为税务和房管部门的说法不统一,行唐县的赵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烦恼,“50万元的房子,契税能差万元,两个部门能否协调一下,让老百姓享受到应该享受的政策优惠呢?”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