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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改革试点方案出台 改革谨慎逐步推进

中国产经新闻报   2015-01-13 11:36

[摘要] 1月10日晚,央视发布消息称,日前,中共 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标志着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即将进入试点阶段。

(原标题:土改试点方案出台 改革谨慎推进)

呼唤已久的土改试点方案终于出炉了。

1月10日晚,央视发布消息称,日前,中共 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标志着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即将进入试点阶段。

关于此次土地改革的主要任务,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改革主要任务有4项:完善土地征收制度,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以及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 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

2014年12月2日, 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上对《意见》进行了审议,并在此次会议上提出土地改革的“三条底线”: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3条底线,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推进。

此次印发的《意见》指出,针对征地范围过大、程序不够规范、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要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土地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在多位 看来,“缩小土地征收范围”、“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是此次《意见》的亮点。

“一直以来,在我国土地使用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存在公共设施用地用作商业建设的现象,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对规范土地使用将起到一定的规范作用。”河南农业大学经济学教授刘旗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而能否实现缩小土地征收范围则取决于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能否实现。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

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但在现实中,许多土地征收用于商业建设,这与现有法律相冲突。去年,《土地管理法》修正草案原本列入人大常委会2014年立法计划中,但终并未出现在议程中。

在此次试点方案中提出,试点涉及突破相关法律条款,需要由国务院提请人大常委会授权,允许试点地区在试点期间暂停执行相关法律条款。这为试点的有序推进扫除了法律障碍。

此外,此次试点选择坚持小范围试点,主要在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农村改革试验区中安排,选择若干有基础、有条件的县或县级市开展,并且试点严格限制在经法律授权的县(市)开展,非试点地区不要盲目攀比,擅自行动,确保试点封闭运行,风险可控。

“这显示出 在推进速度上仍采取谨慎态度。”刘旗分析认为,几千年来土地改革都是一大难题,事关 与农民之间的关系,处理不好则可能出现大乱。因此,在大胆改革的思路下采取先行试点再慢慢推开的方式,谨慎逐步推进是很有必要的。

姜大明表示,土地改革的试点工作将在2017年底完成。

推荐阅读: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意见:进城农民宅基地有偿转让

近日《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由中共 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这标志着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即将进入到试点阶段。

国土资源部负责人介绍,试点将在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农村改革试验区中选择,封闭运行,确保风险可控。

征地要评估社会稳定风险

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表示,一是完善土地征收制度。要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土地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全面公开土地征收信息;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二是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要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和途径;建立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 制度。

三是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要完善宅基地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探索农民住房保障在不同区域户有所居的多种实现形式;对因历史原因形成超标准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等情况,探索实行有偿使用;探索进城 农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民主管理作用。

四是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 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要建立健全土地 在国家与集体之间、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和相关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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