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两年前,我和妻子以孩子的名义购买了一套住房。现在,我们想协议离婚。但在这套房子的归属上有分歧。请问,这套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应该如何分割?
昨日9时至11时,本报与石家庄市司法局联合创立的“百人法律服务团”举行了第46期接听读者热线活动。河北双弘律师事务所郭栋律师和河北燕赵众诚律师事务所郭炜律师做客本报,为20余名打进电话的读者解疑答惑。
读者提出的问题,涉及婚姻、房产、继承等多方面,两位律师一一进行了详细解答。
■张先生:两年前,我和妻子以孩子的名义购买了一套住房。现在,我们想协议离婚。但在这套房子的归属上有分歧。请问,这套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应该如何分割?
■河北双弘律师事务所郭栋律师:不动产所有权应当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物权归属和内容确定。如果房产已经登记在孩子名下,依据物权法的规定,该房产所有权归孩子享有。关于父母的出资,依据《婚姻法》视为对子女的赠与。综上,您所陈述的房产应当归孩子所有,不属于您和妻子的共同财产,你们也无权进行分割。
■ “小三”、私生子能分遗产吗?
■武女士:父亲年轻时在外地和一个女的保持同居关系,并生下一个儿子。后来,父亲和他们彻底断绝了关系。请问,私生子以及“小三”有权继承我父亲的遗产吗?
■郭栋律师
■郭栋律师: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了遗产继承的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该规定同时明确子女的范围,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您父亲生前和他人同居所生育的儿子是非婚生子女,所以他对您父亲的遗产依法享有继承权。因同居关系不受我国法律保护,与您父亲有同居关系的女方,不是您父亲的合法配偶,不享有遗产继承权。
■ 婚前房婚后租 租金咋算?
■苏女士:丈夫婚前有一套房子,婚后我们把那套房子租出去了。我与丈夫想离婚,他说房子是他的,我得把这几年的租金都给他。请问,该房子的租金该归谁?
■河北燕赵众诚律师事务所郭炜律师: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生产、经营的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虽然房子是您丈夫婚前取得,但是由于其出租房屋是一种经营性行为,且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婚后出租的租金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您有权对租金收入进行分割。
■ 遗嘱说给女儿 女婿能分吗?
■蒋女士:我是家里的独生女,父亲去世后,母亲想趁着她还在,写遗嘱将他们的房子留给我个人。请问,如果我母亲在遗嘱中写明由我继承他们的房子,那房子是我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
■郭炜律师
■郭炜律师:《婚姻法》 第十八条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您母亲可以在遗嘱中明确房子只由您一人继承,房产中属于您母亲的房产份额是您的个人财产。因为您父亲已去世,如果他生前未立遗嘱,那你母亲在房产中享有四分之三房产份额,那么她只能将其在房产中享有的份额立遗嘱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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