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3年1月6日上午9点,由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主办的“2012年房产市场监管工作情况通报会议”在世纪大饭店四楼举行。
2013年1月6日上午9点,由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主办的“2012年房产市场监管工作情况通报会议”在世纪大饭店四楼举行。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2012年,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按照“依法监管。优质服务”的理念,积极主动,不折不扣地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健全规章制度,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坚持对房产市场调控不动摇
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市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不懈怠、不变通,调控措施得到落实,调控目标基本实现,调控效果较为明显。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限购。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结合石家庄的实际,继续执行包括限购在内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政策,研发了查询系统,严格了操作流程,以开具查询证明作为商品住房限购的前提条件,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须到我局开具住房查购证明,并将原件附于合同,每份证明使用的条形编码,计算机按程序操作,杜绝了人为操作的可能性。面对购房人身份的复杂,开具证明前,对购房人户籍、婚姻、纳税、养老都要严格审查,认真落实了“本市户籍家庭限制购买第三套、非本市户籍家庭限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要求,全年共出具购房证明55000份,平均每月4580多份,比2011年增加36%,其中,购房人群本市人口占90%,刚性需求占主导地位。
二是限价。开发企业申报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时,对申报价格高于去年同期地段同品质楼盘市场销售价格10%的项目,不予受理预售审批。对于批准的楼盘严格执行一房一价、一次性公开房源进行销售,随意上调价格的不予办理合同备案。2012年,我市商品房城建面积402.13万平方米,同比减少11.42%;商品住房317.58万平方米,同比减少3.09%平均价格6225元/平方米。二手房成交面积132.89万平方米,同比增加25.30%;二手住房成交面积124.67万平方米,同比增加39.39%,平均价格5087元没平方米。二手房虽然有所增加,但房屋交易量相对平衡,两者综合价格不超出住建部的要求,没有出现大超大落的现象。从中指研究院数据信息中心公布的抽样调查看,在100个大中城市中,我市排名第58位。
三是限贷。为落实国务院差别化信贷政策,我们积极配合银行和公职金中心做好住房信贷相关工作,购房者申请贷款前,我们都对其家庭住房情况进行查验,据实填写《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人家庭住房登记情况查实单》,为银行和公积金贷款提供依据。全年共开具住房情况查实单70000多分。
四是限售。我们根据商品房预售情况,科学把握和控制了不同品质住房上市的节奏和数量,稳定了市场供应价格的预期。到12月底,我市共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101个,预售商品房449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房324万平方米。
五是录入。为能有效查询到个人住房情况,我局利用数字房产信息平台对全市(含县市)个人住房信息进行了电子化联网,为房地产市场调控提供了准确信息。2012年7月,国务院派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督察组,对我市贯彻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给予充分肯定。在住建厅召开的房地产市场调控座谈会上,我市介绍了经验。之后,根据住建部和住建厅的要求,我局又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房产市场调控政策的意见”,采取了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为房地产市场调控起到了巩固和稳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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