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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卧龙:破解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疑难杂症”

房天下博客  作者:贾卧龙  2011-03-10 14:00

[摘要] 2011年,加大保障房建设成为“两会”网民关注的最大热点话题,也是“十二五”规划的“保民生”重要内容。今年政府加大保障性建房1000万套,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问题,改善他们的住房条件,这一政策也受到了广泛的社会赞誉,虽然政府实行了问责制,而且已经下了军令状,但是保障房的建设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难度。

2011年,加大保障房建设成为“两会”网民关注的热点话题,也是“十二五”规划的“保民生”重要内容。今年政府加大保障性建房1000万套,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问题,改善他们的住房条件,这一政策也受到了广泛的社会赞誉,虽然政府实行了问责制,而且已经下了军令状,但是保障房的建设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难度。

资金就是的“瓶颈”。新增的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大概需要资金1.3万亿元,资金的主要来源包括:中央财政拨款1300亿元;地方土地出让金净的10%,假如足额到位也就1350亿元;再加上动用有限的住房公积金增值净,这些已经令政府有些捉襟见肘了,更不要说建后医疗、教育、物业等配套设施。但是我们也不是不可以破解这一障碍,政府可以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投资力度,号召开发银行、商业银行等信贷部门的支持,弥补资金的不足,同时做好资金的合理规划,防止一些不必要的浪费,使资金达到的利用。另外,政府也可以撬动房地产开放商的资金命脉,通过让房产商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来增加资金。

再者,就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土地规划问题,根据各地房地产用地供应计划,确保“三类住房”(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自住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房产商的土地竞争,再加上一些土地的闲置,加重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土地的供应不足,针对这些问题,政府在制定计划时就应该和统计数保持一致,考虑实际的土地用量,同时也要考虑选址,距市中心的远近,交通是否便利的问题,防止“空巢”现象的发生,还要加强对违规操作、边报边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配套的经营性用地规避招拍挂等问题的跟踪管理,规范保障性住房建设,健全保障性住房建设监管和考核制度,作为政府业绩考核内容,做到责任、政策、监督、考核“四落实”。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既不能“急于求成”,也不能“坐以待毙”,要恰到好处,才能实现“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美丽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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