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石家庄市统计部门公布2017年石家庄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2929元,据此将市区2018年住房保障家庭收入界定标准调整如下: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由 2031元调整至 2195元(含)以下;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家庭人均月收入由2538元调整至2744元(含)以下。
近日,石家庄市统计部门公布2017年石家庄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2929元,据此将市区2018年住房保障家庭收入界定标准调整如下: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由 2031元调整至 2195元(含)以下;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家庭人均月收入由2538元调整至2744元(含)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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