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有关规定,长安区城管局工作人员现场向1号楼已建小房的业主,2号楼正在建小房的业主进行了教育,并下达了“限期清理整顿拆除通知单”,要求业主将楼顶恢复原貌。经过一番沟通,1号楼与2号楼涉及建小房的业主答应进行自拆。
长安区某楼盘1、2、3号楼,在楼顶私建小房一事,经本报报道之后(见3月26日A10版),有了新进展。
该报道见报当日上午,长安区城管局与跃进街道办事处及居委会,包括小区物业,现场查看了涉及私建小房的3栋住宅楼。认定3栋楼楼顶,动工建的小房,属于违规建筑。
根据有关规定,长安区城管局工作人员现场向1号楼已建小房的业主,2号楼正在建小房的业主进行了教育,并下达了“限期清理整顿拆除通知单”,要求业主将楼顶恢复原貌。经过一番沟通,1号楼与2号楼涉及建小房的业主答应进行自拆。
涉及私建小房的3号楼业主,未能取得联系。长安区城管局委托小区物业,联系该业主,同时转交限期拆除通知单。
长安区城管局工作人员介绍说,楼顶私建小房,属于违规行为,是禁止的。如果在期限内小房未能拆除,工作人员将采取强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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