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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道门槛制约民间征信试水 惑于无法可依

河北青年报  作者:黄亮  2014-12-10 00:30

[摘要] 目前,尽管早在2003年“加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被首次写入《 工作报告》,但目前针对信用体系的的管理,仍沿用2013年的国务院出台的《征信业管理条例》和央行出台的《征信机构管理办法》。

随着首批第三方征信机构获批企业征信牌照,并有企业试点个人征信牌照。

目前,尽管早在2003年“加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被首次写入《 工作报告》,但目前针对信用体系的的管理,仍沿用2013年的国务院出台的《征信业管理条例》和央行出台的《征信机构管理办法》。

虽然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先后发布《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用户管理规范》(以下简称《用户规范》)和《征信机构信息安全规范》(以下简称《安全规范》)两项征信行业标准。但“无法可依”仍是民间征信面临的 困惑。

民间征信发展的5道门槛

1

民营征信机构牌照获取难

虽然早在2003年央行就设立了征信管理局,然而直到2013年底央行出台《征信机构管理办法》。

其中要求,从事企业征信的机构采取备案制,从事个人征信的机构需要申请牌照。然而,牌照申请的条件是十分苛刻的,不仅规定了征信机构注册资本不能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更对申请机构财务、董事等提出了严格要求。

目前,虽已有十几家机构开始申请征信牌照,但央行依据存量原则, 多审批2-3家机构,民营企业获取征信牌照实属不易。

2

尚无性民营征信法规

虽然《征信业管理条例》发布实施,使得我国征信业发展走上了有法可依的轨道。

但目前民间征信在法律上仍有一些空白待解决。目前我国关于征信业的法律法规,散见于《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等文件中,也有如人民银行制定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但尚无专门针对征信业的法律文件。性法规的缺失,使得民间征信机构开展业务法律依据不足,使民间征信机构在信息采集、披露等上无法可依、无章可循。

3

行业 依据不足

人民银行实施行业 法律依据不足,国务院的“三定”方案虽然赋予了人民银行管理信贷征信业的职能,但并没有以法律形式明确该项职能, 从而使得人民银行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 开展工作困难。若民营征信机构一旦设立,缺乏必要行业 ,势必会出现恶性竞争、信息泄露等现象,后果不堪设想。目前我国征信服务业处于多头 与无人 并存的混乱状态,行业 法律法规尚需进一步加强。

4

民间征信尚存疑虑

做民间征信,前期的工作主要处于数据征信阶段。这就要求民间征信机构通过跟用户、客户等进行沟通,以获取数据资源。然而,一般民众和企业对于民营的第三方平台的公信力、数据获取方式、自身数据安全性以及信息可靠性等都存有疑虑。

此外,征信行业具有前期投入大、回报周期长的特点。所以,从事征信行业几年内都不会盈利,如国政通公司已从事6年信用服务建设,但至今尚未盈利。

 

5

信息获取不足

民营征信机构的 在于可以利用大数据技术对所积累的信用信息加以分析,但公共信息资源获取不足也是其面临的主要困难。

不同于发达国家(如美国),我国公民的基本信息、借贷信息等都各自掌控在公安局、商业银行等系统中,民间征信机构很难将这类信息纳入自有征信系统,加以利用。比如,在美国,你的一次违章可能就成为不能获取银行贷款或申请信用额度的元凶。但在我国,这基本不是事儿。

对策

“从目前尚无立法的角度来看,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和互联网金融面临的问题,也不是说我们的小型金融公司便无所作为,在适当的角度发力,我们才不会落后于此后的信用建设步伐。”新联合发展研究院研究员魏瑞娟表示,小型金融公司可从三个方面有所作为。

申请牌照,接入央行基础数据库

魏瑞娟说,若企业符合《征信机构管理条例》申请征信牌照条件,并拥有资金和大数据技术等支持,可申请获取个人征信机构牌照。一旦获得个人征信机构牌照,公司数据库将与央行基础数据库对接,实现基础数据的互换。如此,便可获取借贷人信用情况,避免或杜绝“老赖”现象。如阿里巴巴集团,不仅有电商、金融、物流铁三角的架构,还拥有资金、云计算等技术支持,征信牌照无疑会是阿里为互联网金融战略增加的另一道保障。

抱团取暖,联盟组建征信体系

通常一般企业如小额贷款公司、P2P平台等很难达到《征信机构管理条例》申请征信牌照条件。“此时,企业便可抱团,联盟组建征信体系,即同行业或不同行业间的企业将自身所积累的信用数据统一到一个信用体系中,实现信用共享。”魏瑞娟举例说,如北京安融惠众公司便创建了以会员制同业征信模式为基础的“小额信贷行业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MSP)”,采用会员制共享模式,主要为P2P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各类小额信贷机构提供同业间的借款信用信息共享服务。

借力网络公司,建立信用档案

同时,魏瑞娟认为,随着民间金融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一些正规金融机构之外的信用数据已经开始通过民间征信机构逐渐积累。这时若能借力网络公司,获取更多的信用信息,并利用其大数据处理能力,来建立民间的信用档案,便可帮助企业更健康地发展。如新兴P2P平台,若能基于互联网平台上的借贷信息建立信用档案体系,那么,P2P平台的发展将更健康。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可借力P2P、P2C等互联平台共同建立信用档案体系,以实现健康发展。

2003年3月,“加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被写入《 工作报告》

中国征信体系发展节点

同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设立征信管理局,履行国务院赋予的“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职责。2004年4月,人民银行成立银行信贷征信服务 。2005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并于10月1日实施。2006年7月,企业征信系统去实现联网。2013年1月21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征信业管理条例》,同年3月15日实施。2013年12月20日,《征信机构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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