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合同法》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咨询市民:彭先生
■咨询原声:2011年我在县城贷款买了一套房子,总价35万余元。
当时约定2012年12月份交房,中间开发商以各种理由推迟交房,一直到现在房子还没完工。
请问,我现在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吗?
事件贷款买房遭延期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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